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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研究:关联交易中,境外中间公司定价面临哪些风险?

实务案例

M公司是一家跨国企业集团设在甲国的子公司,主要生产工业品,主要关联交易为向境外关联方N公司采购原料。由于M公司长期经营亏损,其境外关联原料采购价格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成为征纳双方关注的焦点。

案例中,M公司从境外关联方N公司采购原料。而境外关联方N公司作为区域性集中采购订单统筹和合约签约方的角色,从第三方供应商P公司采购相同原料。鉴于上述交易模式,在满足可比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境外关联方N公司从非关联供应商P公司采购原料的交易,可在合理可比性调整后视为内部可比非受控交易,进而用于评估M公司从关联方N公司采购原料的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案例来源:2025年5月30日,8版

 

案例分析

此案例的核心,在于分析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的可比性。

在具体分析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交易资产特性、交易各方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合同条款、经济环境及经营策略等层面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同时,要判断两个交易在运费、付款期和折扣或返利安排等方面的差异可以合理量化。经量化调整后,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以合理构成关联交易的内部可比非受控价格。也就是说,如果明确非关联交易具有可比性,那么企业可以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可比性调整,以验证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风险提示

关联交易中,境外中间公司的定价,要充分考量被纳税调整,特别是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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