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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进口图书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92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科学院所属北京中科进出口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和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现核定该公司2001年进口额度600万美元,其中北京海关进口450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30万美元,上海海关进口70万美元,深圳海关进口50万美元。

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征税款准予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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