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全文废止】——关于单位集资建房征收契税问题的复函 (92)财农税字第1号

[财法字[1999]57附件一第(三)款第34项规定,本文废止]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