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全文废止】——关于利用台资、港资、侨资办的企业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财农税字[1988]61号

[财政部令第62附件第三条第14款规定,本文废止]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224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