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立法说明.pdf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立法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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