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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道是无情却有情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2-01-17
中评社北京1月17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
这是一个有些令人心酸的真实案例。
8岁的胡某茜父母为了争夺对她的抚养权打起了官司。
原来,2020年8月10日,她的生父胡某与母亲陈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女儿胡某茜由陈某抚养。陈某离婚后再婚,带着胡某茜搬入新的出租屋,致使胡某茜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给女儿又是找全托、又是请保姆,试图以这种方式履行对8岁女儿的抚养与照顾义务,而他未和孩子居住在一起,只是周末将女儿接走。
2021年10月27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胡某与被告陈某的抚养权变更纠纷一案,胡某请求法院判令将婚生女胡某茜的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经过审理,综合多方考虑,依法驳回了胡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陈某继续履行监护责任。但对法定监护人陈某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失职监护人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
孩子胡某茜抚养权没有变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表达了更愿意和母亲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
家庭教育令是由人民法院发出的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这份家庭教育令没有简单地对抚养权进行剥夺变更,而是给予父母一次改过的机会,目的在于唤醒父母的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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