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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
4.2.1.1.1 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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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16〕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有效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76号)的规定,对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检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集相关资料并列出清单(一)基本证据1.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并出具企业未按规定按期办理各类纳税申报及地址变更等涉税事项的已经失联证明。2.检查人员实地核查企业的注册登记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通过经营场所照片、证人证言(如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管理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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