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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2年2月2日,徐某某放火案案发,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承办检察官在实地勘查现场时发现,小区居民在楼外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并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2月11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后两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进行调查核实。3月9日,甘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甘南县应急管理局怠于履行“飞线充电”监督管理职责问题立案调查。4月18日,甘南县人民检察院向甘南县应急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月12日,甘南县应急管理局作出书面回复,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建议内容并落实整改。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发挥刑事公益联动优势,开展调查核实。甘南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调查取证,通过深入多个小区实地查看,走访小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发现“飞线充电”风险隐患23处,其中电线老化、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突出,极易引发火灾、造成触电,同时影响应急救援。上述问题的发生与县应急管理局履行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有关,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条件,检察机关决定对本案立案调查。
(二)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进落实整改。甘南县人民检察院专门就“飞线充电”对社会公益造成的危害及问题整改方案与甘南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会谈,提出意见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制发了《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为实现溯源治理,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向甘南县应急管理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列明调查走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甘南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组织社区、物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巡查整治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居民小区建设集中充电设备进行部署,从根源上解决“飞线充电”问题。
(三)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治理成果。收到检察建议回复后,检察机关依法对甘南县应急管理局履行职责情况跟踪回访,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多次联合开展“回头看”,走访居民小区15个,实地查看整改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避免问题反复,经检察机关建议,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着手建立“飞线充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防控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共治良好格局。
【典型意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检察机关应树立“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意识,保持高度敏感,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线索挖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中发现安全生产方面公益诉讼线索要及时移送,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动协作,以刑事诉讼惩犯罪,以公益诉讼促整改,凝聚法律监督合力,确保案件不漏、治理不落。发现安全生产工作行业监管漏洞后,要积极能动履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整治等工作,切实解决监督不力、无人监管问题。同时,对于制发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持续跟踪回访,监督行政机关真履职、真整改,实现长治长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