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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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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建工集团)系我省建筑行业知名大型民营企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等多项建筑业顶级资质,承建过省市多项“十二五”“十三五”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多次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等重要奖项。但近年来,因企业转型、经营不善等原因,流动资金出现困难,并逐渐衍化为集团整体债务困境。2020年底,陆续有针对该集团的破产申请递交至法院。


(二)裁判结果

为化解债务风险,企业和债权人先期开展庭外重组。2019年8月,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并开展债务重组谈判。在金融债委会支持下,经债务人申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决定对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基本完成债权申报预审查、清产核资、预重整方案磋商、制定和意见征集等基础工作。通过预重整,企业集团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客户资源得到稳定,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同时,新增中标项目41个、金额合计约17.44亿元,企业营运价值逐步修复。2021年6月,法院裁定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同年9月,在综合考量关联企业资产混同程度、财产区分成本及债权人收益比较、整体公平清偿等因素后,法院裁定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12月,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积极引入战略投资人,注入外部优质资产,同时优化生产要素配置,重新搭建经营平台,上述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各组别审议表决通过。2022年4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三)典型意义

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公司重整案是人民法院贯彻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多种破产挽救制度工具,化解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债务风险,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件。本案是江苏省债务规模最大的破产案件,债务总额约1400亿元,涉及债权人3200余户。在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及时把握企业拯救时机,引导债务人先行预重整,积极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稳步开展企业救治,审慎适用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采取“整合存量、引入增量、兜底补偿”等方式,多重保障债权人清偿利益最大化。通过营业保护,稳定企业经营,修复营运价值,逐步缓释风险。重整期间,本案82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复工复产,40余个新增中标项目有序推进,保留了上下游5万余个就业岗位,梳理待发放农民工工资个人及账户信息3.86万人次,实现了“破产不停产”。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也为构建多层次、开放式、友好型的债务重组制度体系提供了有益借鉴。

 

——《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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