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房子凝聚了一家人一辈子的心血,承载了家庭的幸福。要是在购买房子时遇到这样的中介,挂牌出售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导致房子无法过户,将承担什么责任呢?
张某夫妇孩子即将上学,于是张某夫妇想购置一套二手学区房,2021年5月1日在中介带领下看房,一下子就相中了李某家的房子,当天中介、张某夫妇、李某就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该套房子出售给张某夫妇,总价款150万元,合同签订当天支付5万元定金,于5月13日之前缴纳首付款60万元并由李某协助办理预审批手续,再贷款85万元,于2021年8月1日前办理过户。张某夫妇支付中介费1.3万元。
5月1日当天,因李某银行卡不好用,张某夫妇就向李某支付现金5万元,5月5日又向李某支付现金4万元,5月10日张某夫妇又转账51万至李某指定的王某账户。因预审批需要与产权人之间的流水,于是王某退款51万元给张某夫妇,张某夫妇再转账51万元至李某新办理的银行卡账户。
7月20日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但工作人员告知张某夫妇,该房产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退还首付款60万元,法院支持了张某夫妇的诉讼请求,并执行到位24万元,剩余46万元未执行到位。
张某夫妇又起诉中介,认为中介未尽到审查义务,将查封的房子进行居间出售,要求中介偿还未执行到位的46万元。
审理中,中介表示是在2021年二三月那会李某找到其,表示要卖房,当时在他们中介内部系统查询房子的状态时,并未显示有查封,所以就接受了李某的房子并进行对外挂牌出售,直到得知不好过户时,再次查询才显示有查封,其根本不知情,不应当承担责任,而且欺骗张某夫妇的是李某,应继续执行李某。
张某夫妇提交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2020年10月12日查封了李某的房产。由此证明李某的房产老早之前就被法院查封了,根本无法过户,中介未能谨慎审查。
中介为张某夫妇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收取中介费,系中介人,中介人应当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争议焦点在于中介有无履行如实报告义务。
中介是专业机构,拥有专业的人员、设备和网络,房屋买卖当事人基于对中介的信任,通过中介介绍达成协议,故中介应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承担谨慎的审查及核实责任。即应审查房子是否存在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况和是否存在查封等其他限制过户情况,这是履行合同如实报告义务的应有之义。如发现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中介机构应拒绝委托。确认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是否相符,并不是看一看书面资料就能得出结论的,只能通过去相关部门进行核验才能得出。因此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的时候,有义务对房子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虽然中介不是产权人,无法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获取结果,但可以要求产权人李某提供不动产的信息查询结果,以此查明该房产上是否权属清晰、是否存在查封,不能仅仅依靠所谓的中介内部系统进行查询。现在由于中介人的主观疏忽大意,未尽到房源的重要信息审查发布,违反了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义务及勤勉义务,导致委托人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中介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并返还中介费。
张某夫妇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两人应对李某的房子进行充分了解后再进行购买,在得知李某的银行卡不好用仅接受现金,并需要打款给他人时应提高警惕,李某可能身负执行案件,其房产可能被法院查封,应进一步了解该房产。在打款不符合网签要求,退款51万元之后,仍未提高警惕,继续打款给李某新办的银行卡中。由此可见,两人未充分了解该房产就做出了购买决定并主动打款,亦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综合考虑之后,判决由中介返还中介费1.3万元并在未执行到位的46万元内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27.6万元,在对张某夫妇进行赔偿后,可以向李某进行追偿。中介不服上诉至南通中院,在中院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张某夫妇20万元并返还中介费1.3万元,合计21.3万元,若未按约履行,则由法院执行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
学区房近年来一直很火热,很多家长想多看看多了解房子,但一转眼该学区房就被出售给他人,正所谓“犹豫就会败北”。很多中介会不断给家长宣传房子有多好,有多抢手,最好当天就定下来,在不断的洗脑之下,很多家长头脑一热,在并未完全了解的情况下贸然签订了合同。假如遇到的中介未审查清楚房产的权利,买到了被查封的房子,就会无法过户,从而损失惨重。因此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查询不动产登记簿、实地验房等方式审查,中介则应尽到忠实勤勉义务,披露房源的真实信息。
——来源: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