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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硕士学位是众多考生努力追求的目标,然而求学的道路难免波折,部分考生因为几分之差,不能顺利录取,需要考虑调剂其他院校。近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涉及研究生复试调剂咨询服务,考生通过诉讼要回了咨询费。
2021年,H同学参加研究生招录考试,但成绩与目标院校存在差距,未能如愿录取,需要考虑调剂其他院校。经过朋友介绍,H同学认识了经营培训机构的D老师,双方签订了一份《研究生调剂服务合同》,D老师承诺通过其运作保证H同学调剂211院校,H同学为此支付了9万元咨询服务费。双方还约定,如果D老师安排不力造成H同学未能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未通过,全额退还咨询服务费。合同签订后,H同学依约付款9万元,D老师安排L老师为H同学联系了院校,但与H同学条件并不匹配,H同学未能参加复试。后H同学自行联系院校并被录取,D老师所承诺的包调剂通过的合同未能落实。D老师向H同学退款6万元,扣留3万元未退,理由是其虽然没有落实包调剂通过,但其已经完成一部分工作,且未能调剂通过双方都有责任。H同学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D老师退还余款3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涉的调剂服务合同承诺“包过”存在虚假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禁止进行类似宣传。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需要经过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后取得。考生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入学资格,教育咨询服务机构为学生提供教育咨询服务亦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涉服务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也扰乱了正常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秩序。经过法官释明法律,被告D老师也意识到其行为的不当,当庭将3万元咨询服务费退还给H同学。
法官提醒:
考生求学心切,某些培训机构利用这种心理,以“包过”虚假宣传,牟取利益,这样的行为破坏教育领域的竞争公平性,所谓的“暗箱操作”也极易引发纠纷。考生应当注意识别虚假广告,要通过正当渠道获取信息及资源,避免自己的求学之路受到不良影响。
——来源: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