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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企业集团,有哪些税收便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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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集团?

今年10月1日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控股3家以上企业法人的,可以在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10月1日以后,企业集团的具体标准,可以细化为三个条件:一是集团母公司要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二是集团各成员企业也要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三是集团成员企业中,母公司有控股权的子公司要达到3家以上。

根据《实施办法》,如果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应当由企业集团母公司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与“集团母公司”有哪些区别?

《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明确:“本办法所称的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成。母公司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因此,企业集团不是独立企业法人,而是由若干企业法人组成,以控股权为纽带的组合体。集团母公司则是企业集团内的控股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中建集团为例,中建集团属于企业集团,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集团母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则为其子公司。

 

有哪些税收便利?

和一般的企业相比,成为企业集团在享受税收优惠方面有哪些利好呢?

集团内资金无偿占用业务十分常见,免征增值税优惠使集团可以更加高效、灵活地调配资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主体按规定办理融资,可以享受集团内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较好地解决资金难题;集团内部使用凭证不征印花税政策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同时,房地产开发集团企业符合条件的借款利息支出,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要注意哪些税收风险?

在享受“集团内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优惠时,要明确统借统还的主体应为企业集团、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统借统还的资金,一般源于金融机构借款和对外发行债券,不能从企业、财政补贴、自有资金等其他渠道获取;统借统还业务须严格按照“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签署统借统还相关合同。

 

——摘自:2023年10月13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6

【税宝锐评】

该文章,未提及以下风险:

一、人格混同风险

如集团成员企业,在人员、财务等方面不独立,则有人格混同风险。

若某企业有债务风险,会累及其他集团成员企业。

 

二、避税风险

如果集团成员间有相互交易,且各自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不同,应注意转让定价的反避税风险。


 

交流热线:139 2191 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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