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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该留抵,退不退?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10-26
【实例】
2023年8月,上每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将其中的10000平方米厂房,对上海某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进行投资,作价2180万元。
电器公司按视同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2000万元,税额180万元,税率9%。
机器人公司,2023年9月成立,当月未实现销售收入。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纳税申报,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180万元。
【问题】
该留抵,可否申请退税?
【解答】
暂不能申请退税。因为,电器公司2023年9月成立,纳税信用等级是M,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文件依据:
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三、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一)新设立企业。”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三、适用条件 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思考】
一、机器人公司,何时可申办留抵退税?
答:经营一年以上,经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且为A级或B级。
二、在此期间,如何把该留抵用活?
答:应有合理的应税行为,且不能涉嫌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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