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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玉林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物流企业虚开发票案件。涉案物流企业在没有真实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向下游受票企业虚开发票13万份,涉及金额17亿元。在税警联合打击下,涉案人员李某、王某、陈某和张某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落网,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收支异常,运输业务疑云密布
2022年9月,玉林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下发的1条案源线索。该信息称,玉林T物流公司具有虚开发票违法嫌疑。该局于是迅速组织检查人员对T物流公司情况实施核查。
T物流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某,属于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机构类型为总公司,下属共有45家分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等业务。
检查人员调取企业账册、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该公司经营数据中有不少疑点。
一是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异常。新冠疫情发生后,由于防控疫情等原因,广西公路货物运输行业受冲击较大,企业业务量均大幅减少,但T物流公司的货运业务却不减反增。
二是企业存在大量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通行费挂账情况。T物流公司账册资料显示,该企业2018年—2022年期间,有近2亿元的ETC通行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并进行税前扣除。但企业同期资金账目的支付数据却显示,该公司并未支付这些通行费,这部分业务成本具有虚列嫌疑。不仅如此,该企业取得的ETC通行费发票中显示的车辆号牌,也与该企业名下登记的车辆号牌信息不一致。
在仔细核查企业发票信息的过程中,一个异常情况引起检查人员的注意——T物流公司取得的众多ETC通行费发票中,有大量发票曾进行过红冲处理。检查人员整理发票数据发现,这些发票存在单一行程多次红冲的情况,其中有些单一行程发票的红冲次数竟然高达30次。
这是怎么回事?
检查人员于是对ETC通行费发票开具情况进行核查。他们了解到,目前,ETC用户在支付高速通行费用后,如需开具发票,可登录高速公路服务企业设置的票根APP、票根网,以及票根微信小程序等,用手机号注册账户并绑定需开票的车辆后,即可开具该车辆的ETC通行费发票。用户开票后票面金额、通行路段无法更改,但发票抬头可以变更,每变更一次发票抬头即为进行一次发票红冲。
企业运输业务反常增长、取得大量通行费发票却没有相应付款记录、ETC通行费发票存在反复红冲入账抵扣异常情况……结合初步核查发现的T物流公司各项疑点,玉林市税务局稽查局认为,T物流公司存在虚开发票重大嫌疑。鉴于案件涉及数据庞大、案情较为复杂,玉林市稽查局迅速向公安机关通报案情,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成立税警联合专案组,对T物流公司立案调查。
抽丝剥茧,揭开物流伪装
针对企业疑点,专案组决定首先对T物流公司运输业务真实性实施调查。
办案人员采集T物流公司取得的ETC通行费发票的里程、起止地等详细信息,与该企业向下游企业开具的运输服务发票的起止地等信息数据作了批量比对分析,发现T物流公司对外开具发票的这些运输业务,与其计入运输成本的通行费的行程没有任何关联,这表明该企业对外开票涉及的运输业务就没有支付过这些通行费。
办案人员随后约谈企业负责人李某,对于企业取得的ETC通行费发票车辆号牌均与该企业名下车辆号牌不符这一情况,李某称,T物流公司名下用于物流运输的车辆,均是公司或股东付款购置而来。由于企业运输业务繁忙,车辆需求量大,企业自有车辆常会出现运力不足情况,因此有时也采取从外部临时租车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尽管李某言辞凿凿,但却提供不出任何可以佐证企业从外部租车的支付凭证和相关资料。
对于ETC通行费发票里程不符的情况,李某解释称,公司业务量大,财务部门日常工作繁忙,只要是货运司机完成运输后提供名称是T物流公司的通行费发票,就会直接入账进行核算,可能因此存在工作疏漏。李某称,收集整理通行费等业务均由企业人员黄某负责。但办案人员找黄某询问核实情况时,却发现黄某已联系不上。
办案人员认为李某提供的情况并不可信。
为核实企业自有车辆情况,办案人员依据企业账目中运输车辆的发票信息,到相关汽车销售企业、提供汽车贷款的金融机构等单位,对T物流公司名下相关车辆的购置情况进行了针对性核查,却发现这些车辆的实际购买方,并非T物流公司,而是一些司机和运输户。
通行费路途与对外开具运输发票不符、自用车辆情况虚假……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和各项证据的显现,T物流公司运输业务的“真容”逐步显露出来。
涉案企业与下游受票企业有无资金回流,是判断其业务是否虚假和是否存在虚开违法行为的重要证据,为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广西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从T物流公司、李某、财务人员陈某等企业人员账户,以及下游近百户受票企业账户中,调取了数万条资金往来数据,进行仔细追踪和“穿透性”分析核查。他们发现,T物流公司每次收到下游企业支付的“运输费用”款项后,均会很快将其转入法定代表人李某或出纳陈某的个人账户,这些资金随后通过二人账户,最终均转回下游受票企业账户或相关企业人员账户。大量资金回流轨迹的发现,再次证实T物流公司运输业务虚假。
果断出击,打掉虚开窝点
T物流公司虚开违法情况已然明朗。
税警联合专案组决定立即对T物流公司经营办公地实施突击行动,抓捕控制相关涉案人员,对现场予以搜证,以获取更多违法证据。
联合专案组成立现场控制组、财务资料采集组、询问组等多个办案小组,多路出击,对T物流公司办公经营地实施查控。
行动中,专案组发现重要证据。
在企业办公现场的工作电脑中,办案人员发现大量企业任务单和“业绩”统计文件。经查证,这是T物流公司“开票业务”的内部工作资料。该企业为员工制定“开票业务”考核方案,并按照人员层级、业务金额计算每人提成和收入。办案人员在企业内部员工工作群上,发现大量“发票业务”的工作明细汇报、合同等工作信息和文件。
此外,他们还在T物流公司“业绩”突出员工的电子邮箱中,发现大量用手机注册通行费开票账户,以及大量接收ETC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信息。专案组对此逐一进行取证。
随后,专案组对T物流公司5名业务员作了讯问。业务人员如实向专案组供述T物流公司收集货运司机ETC通行费信息、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由于突击行动部署周密,行动迅速,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财务人员陈某、股东王某等6名主要涉案人员均被警方控制,无一漏网。
面对专案组出示的各项铁证,T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等人承认大量虚开ETC通行费电子发票虚增进项,虚构货运业务,并向下游受票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的违法行为。
经查,2018年—2022年,T物流公司通过购买或自己红冲虚开的方式,共虚开ETC通行费电子发票41万多份,涉及金额1.83亿元。同时,企业虚构货物运输业务,向下游多个地市的受票企业虚开品名为运输费的增值税发票共13万份,涉及金额逾17亿元。
目前,根据涉案企业开票信息,玉林市税务机关已陆续向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函》。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王某等6名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来源:2024年02月27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