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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某驾校隐匿收入3360余万元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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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深挖举报线索,查处一起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件。

涉案企业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采取设置“内”“外”两套账,个人账户收取报名费等方式,共隐匿驾驶培训营业收入3360余万元未依法申报。同时,企业还存在未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针对涉案驾校的违法事实,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税,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368.12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偷逃税费数额0.5倍罚款;M驾校为7名股东补缴个人所得税388万元,并处0.5倍罚款。

目前,案件执行和税款追缴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2024年03月19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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