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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我是中国某高校的老师,被学校派往美国某大学教学,为期四年,请问我在美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需要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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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美税收协定规定,如果您前往美国之前为中国居民,在美暂时停留且主要目的是在美国大学教学,取得的相关所得可以在美国享受3年免税待遇。


——来源:2024年04月12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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