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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恶意注销 拖欠工资 一体履职
【基本案情】
上海市某区人社局向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某餐饮公司责令其补发劳动者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时,发现该公司已注销,后该局撤销原《行政处理决定书》,但未作出新的行政处理决定。钟某某等多名劳动者认为区人社局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未申请,致使其未能及时获得劳动报酬,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间陆续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涉及35名劳动者,个别人员为超龄用工,且大部分为农民工,因申请人身份及救济方式不同,仅通过行政检察无法全面维护其权益,需要检察机关多个职能部门共同介入。行政检察部门遂制定多部门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牵头组建由行政、民事、刑事、控告申诉检察人员组成的“涉农民工线索办理团队”,开展专案办理,并一体履职,接力开展监督工作。首先,向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责令三名股东支付拖欠工资及加班费。其次,因公司股东拒不支付,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经上述工作仍有部分劳动者未获支付,督促区人社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
经过检察机关一体履职,35名劳动者的欠薪全部追回。针对办案发现的企业恶意注销治理难题,区检察院会同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建立涉劳动纠纷案件行政监管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形成全市首个基层《关于加强市场主体行政执法司法信息互通和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防范恶意注销风险。同时,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共同印发《关于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共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治欠保薪”工作合力。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劳动者群体性欠薪案件中,针对用工人员身份、维权途径复杂的问题,可能关涉多项检察职能的履行,应当坚持一体履职理念,通过组建跨部门联动办案团队,内部形成监督合力,外部协同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履职,与工会组织定期互通涉劳动权益保障案件情况,加强协作,及时化解争议,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针对办案发现企业利用执法司法信息壁垒、恶意注销逃避欠薪等法律责任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牵头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登记机关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登记管理秩序。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