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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我们是一家新办的外贸企业,请问如何办理出口退 (免)税备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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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

(1) 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3)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一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二条


——来源:《“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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