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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我公司在新加坡成立一家子公司,并将一套工业设备租给该子公司使用,每年向子公司收取设备租金100万美元,请问对上述租金需要在新加坡缴税所得税吗,缴纳多少?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10-22
答:按照中新税收协定规定,需要在新加坡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租金的60%确定税基,并适用10%的协定税率,因此,需要在新加坡缴纳100×60%×10%=6(万美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第十二条
——来源:《“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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