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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问答
问:我公司外派人员到境外子公司工作,其工资全部由我公司发放,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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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居民个人被境内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称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由派出单位或者其他境内单位支付或负担的,派出单位或者其他境内单位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预扣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3号)


——来源:《“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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