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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提出大型跨国企业有效纳税率须达15%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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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媒体报道,新加坡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10月14日在国会进行二读,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企业财政年度,在新加坡运营的大型跨国企业,以及总部设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国企业,在新加坡的有效纳税率至少要达到15%

另外,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的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和装修与翻新计划,也被写入法案。两项法案旨在吸引高质量投资、确保税收公平,并与国际税务发展保持一致。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适用于全球年营收至少7.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57.9亿元)的大型跨国企业


——来源:2024年10月23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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