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适用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1〕71号)的要求,四部门审核确定了2012年度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等10家(名单见附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具有免税资格。
二、免税资格每两年复审一次。对复审不合格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名单,取消免税资格。
三、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的具体范围及相关规定,按照《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获得免税资格的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价廉、质优”的服务。如存在以虚报情况获得免税资格、偷税、骗税,或者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物资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财关税〔2011〕71号文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政策的执行,对所辖区内获得免税资格示范平台的服务业绩、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检查、测评,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附件: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1.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
2.苏州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
3.苏州中科纺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江苏五洲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5.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6.宁波中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
8.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9.山东威海时进食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0.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