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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总论
1.5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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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性质上属于公法(——维护公共利益——),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何理解?——)。

 

1.5.1  税法与宪法的有关系

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提示】宪法(——NOT征管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1.5.2  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项目

民法

税法

区别

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

方法

平等、等价和有偿

服从、命令

联系

1.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

2.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一般以税法规范为准则。即便符合民法中的规定,但违反税法规定的,应按税法的规定对该交易作相应调整。

 

【笔记: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在征税过程中,经常涉及大量的民事权利和义务问题。例如,印花税中有关经济合同关系的成立,房产税中有关房屋的产权认定等,而这些在民法中已予以规定,所以,税法就不再另行规定。  

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例如,两个关联企业之间,一方以高进低出的价格与对方进行商业交易,然后再以其他方式从对方取得利益补偿,以达到避税的目的。虽然上述交易符合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但是违反了税法规定,在确定纳税义务时应该按照 税法的规定对此种交易的法律属性作相应调整。

——摘自:202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

 

 

1.5.3  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项目

刑法

税法

区别

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情节严重性

重

轻

名称(举例)

逃避缴纳税款

偷税

联系

对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

 

1.5.4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项目

行政法

税法

区别

性质

不具备经济分配性质

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

调节程度

特定环节

社会再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特点

大多为授权性法规

义务性法规

联系

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体现国家单方面意志,不需要征纳双方意思表示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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