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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福田区税务局税务人员在对辖区出口企业涉税数据进行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发现一家名为M公司的外贸出口企业数据有些特别。
M公司从事外贸出口业务多年,主要出口商品为玻璃用型模、钢脚、铝制底座等。自2023年下半年起,M公司新增加了一项外贸出口业务,即从一家名为B公司的企业购买大量品名为“电极浆料”的产品出口外销。由于双方购销交易量较大,在数月时间内,B公司迅速成为M公司的第二大供货商。
突然扩展企业传统出口商品的经营业务范围,并且短期内业务量迅速增长,M公司出口数据的变化情况引起了税务人员的注意。
这个新增出口的“电极浆料”是什么产品?B公司是一家怎样的企业?
税务人员随即使用征管软件对M公司上游供货企业B公司的情况进行了解。B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浆料生产销售业务的企业。税务人员分析企业进项数据发现,B公司进项中与银有关的原材料金额占比达95%以上,企业产出多种含银原料的相关产品,向M公司销售的“电极浆料”只是其中一种。
这一情况立刻引起了税务人员的警觉,企业出口的这款“电极浆料”产品中会不会也含有贵金属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贵金属和宝石为主要原材料的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8号)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如果其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金、银等贵金属原材料的,应按照成本占比最高的原材料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执行。
按照该项法规规定,如果M公司出口的“电极浆料”产品,原材料白银占总成本比例80%以上,那么“电极浆料”产品就属于出口应征税商品,该项产品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从B公司给M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看,发票品名信息只写了“电极浆料”,看不出其中有无银成分。税务人员查看了M公司出口报关信息,发现虽然其选用的出口商品海关编码类别为原材料不含贵金属产品类,但是,M公司在出口报关单产品的规格型号栏目中,却注明其出口的“电极浆料”产品含有白银成分。
M公司填报的出口商品信息内容相互矛盾,M公司出口时填选的出口商品海关编码类别是否正确?这个“电极浆料”产品,其中贵金属银所占比例究竟是多少?其是否符合出口退税条件?
实地核查发现症结
为搞清楚M公司采购出口的“电极浆料”产品中原材料成本占比的具体情况,税务人员决定前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B公司进行实地核查,了解其产品的生产工艺和原材料配比状况。
在企业经营现场,B公司负责人向税务人员介绍说,该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包括销售给M公司的“电极浆料”产品,是由高纯度的银粉、玻璃粉和其他有机原料等辅料配比组成,主要用于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等用途。为使浆料等产品的性能满足用户需求,原材料银粉根据各类产品型号和参数不同,在产成品中所占重量的比重也均不相同。
随后,税务人员结合B公司现场出具的销售给M公司的“电极浆料”产品信息参数、白银占原材料成本配比等数据,对这款产品中白银所占成本比例进行了综合测算,最终确认:这款“电极浆料”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中白银占比介于90%—95%区间内。
——来源:2025年1月21日,《中国税务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