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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3.2.2.3 航空运输服务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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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目)

2.3.2.2.3.1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目)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2.3.2.2.3.2 航天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目)

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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