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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3.2.2.2 水路运输服务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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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服务,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目)

2.3.2.2.2.1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目)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目)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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