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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2.3.2.2.1 陆路运输服务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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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运输服务,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2.3.2.2.1.1  铁路运输服务

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目)

2.3.2.2.1.2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目)

2.3.2.2.1.3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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