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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软件产品与软件服务出口,如何退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3-21
【典型案例】
C公司自行开发供应链管理程序软件,并持有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越南外商向C公司购买了该软件,C公司派技术人员前往越南安装程序,在外商使用过程中,远程提供后续软件维护服务。
【问题】
该业务,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
【解答】
一、C公司提供的供应链管理程序为通用的软件产品,应在海关办理报关离境手续,适用免税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明确,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企业向境外公司提供软件产品,应在海关办理报关离境手续,海关出具税则号列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出口报关单,适用免税政策。
二、C公司后续提供的软件维护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可按照6%的退税率申报出口退(免)税。
文件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附件第一条第六项第2目规定,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企业向境外公司提供软件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相关合同需要在商务部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适用退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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