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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教师和研究人员享受税收协定的典型案例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3-28
上海市S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校,采取“外语+专业”复合型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常年从海外多个国家聘请教师来上海开展教学活动。目前,上海S大学已经与日本、加拿大、西班牙等多个国家的教师签订聘任合同。S大学财税人员了解到,我国与多个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均列有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享受免税待遇。在具体享受协定待遇过程中,S大学作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收集了相关资料并留存备查。
上海税务部门“税路通·一路沪航”跨境税收服务团队在辅导S大学合规扣缴外籍教师个人所得税时,发现S大学部分外籍教师不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条件,可能存在税务风险。比如,部分日本籍教师和西班牙籍教师在上海从事教学活动,停留时间已经超过3年,不符合协定条款规定的时间要求。同时,S大学几位加拿大籍教师拟申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但中国与加拿大税收协定条款中没有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无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经税务部门的提醒和辅导,S大学及时纠正了相关问题,避免外籍教师错误享受协定待遇。
——来源:2025年3月28日,《中国税务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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