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案情回放】
2017年起,因房子屋顶漏水严重,张女士多次向小区物业报修。
2018年,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大会申报,所需维修费用为3万余元。小区业主大会同意,从维修基金中列支全部维修费用。后物业公司找来施工队维修,谁料施工队施工不规范,不但没有修好漏水部位,反而破坏了完好的部位,使屋顶漏水更加严重。
张女士再三请求物业公司继续维修,2021年,物业公司再次向小区业主大会申报,所需维修费用增加到7万余元。
小区业主大会认为,先前同意列支的维修费用已经足额,没有责任承担新增的维修费用。物业公司遂拒绝维修。
张女士无奈只得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修复屋顶。
物业公司认为,屋顶漏水与施工破坏,都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服务义务。
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了修复方案,并评估现修复费用为5万余元。
【以案说法】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平时疏于管理养护,接到报修后未能选聘合格施工单位,怠于督促施工,后期又拒绝继续维修,放任屋顶漏水超过5年,没有履行妥善维修养护业主公共部位的义务,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据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修复方案修复屋顶,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新增部分。
一、维修养护义务是物业首要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妥善维修养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一般也存在相关约定。因此,维修养护是物业服务人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而且是首要义务。
本案中的屋顶属于业主共有,维修养护屋顶,属于物业公司的义务范围,小区业主大会同意承担首次维修费用,合法有据。
二、物业服务人应积极推进公共部位的维修事项
物业服务人应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与社会责任,全面、积极、妥善地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物业服务人平时应当做好日常管理养护,接到报修后,更应积极响应,联系推进审批手续,按照要求及时选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在小区业主大会同意施工方案及费用后,物业服务人应当持续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直至修复完毕。
本案中,物业公司漠视业主正常使用房屋的迫切需求,自认为有维修的行为、就算没有维修好也是尽到了义务,平时疏于管理养护,维修时怠于督促施工,后期拒绝继续维修,放任屋顶漏水加剧超过5年之久,已经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三、物业未尽维修养护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物业公司因其违约,应当向业主承担继续维修的违约责任。为确保责任落实、维修取得实效并避免新的争议,法院采用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修复方案,并判决物业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新增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上述违约行为引起,应当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小区业主大会先前同意列支维修费用已经足额,业主大会与业主均有权拒绝承担新增维修费用。
【代表点评】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蒋善勇
目前,业主共有部分维修事务频发,物业服务人妥善维修养护业主共有部分关乎社区和谐、居民生活质量。长期以来,业主共有部分维修事务,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多方主体、多个环节以及施工专业问题,容易引发纠纷,成为民生保障痛点与社会治理难点。
本案将物业服务人妥善维修养护义务进行了细化,申明物业服务人怠于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按照鉴定机构的修复方案继续履行维修义务、承担新增维修费用等,不仅切实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还传递出良好的价值导向,为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维修养护义务和业主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为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司法依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来源:2025年4月24日,上海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