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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少数软件企业,通过新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少缴税款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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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将99%以上的软件产品销售给母公司,子公司软件年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而成本不足50万元……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在专项核查中发现,该区少数软件企业通过新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少缴税款。在江宁区税务局近期查处的一起案件中,一家母公司下设的软件子公司在优惠政策到期后,将软件业务和产品整体转移至新设的另一家软件子公司,该新设子公司通过将原有产品简单换新装,接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优惠。经过调查取证和约谈辅导,由于不能说明其新设行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该新设子公司最终补缴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共500多万元。这些企业的风险主要有:软件开发时间过短、大量软件产品销售给母公司、销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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