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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税案警示:委建的新厂房,如何定价才能避免多交房产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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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例

浙江杭州甲公司,20222月向政府购买土地5万m2用于建设六栋厂房出租出让价款2,000万元

通过招投标,江苏南通A建筑公司负责建设,包干价约4,500万元,包括:(1)6栋厂房;(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绿化协议及工程发票中,前述两者价格未分开(注:如分开,则6幢厂造价约为3000万元;围墙、绿化等约为1500万元)

工程于202312月竣工,甲公司取得A公司开具的工程发票。

 

涉税问题

2024年度,甲公司应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

 

税款计算

2024年甲公司应缴纳房产税=(4500+2000)*(1-30%)*1.2%=54.6万元。

 

问题解析:

问题一:甲公司委托A公司建设的围墙、烟囱、水塔、绿化等,是否可以不缴纳房产税?

解析:可以。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财税地字[1987]3号)第一条第二款: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问题二:甲公司每年会多缴多少房产税

解析:每年多缴房产税=1500*(1-30%)*1.2%=12.6万元

按房屋使用20年估算,累计多缴房产税252万元。

 

问题三:甲公司多缴税款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解析:应由税务专业领域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规的解决,并有效防范涉税风险

 

研究:陈老师  177 0145 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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