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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息”“月息”约定不明,如何认定?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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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唐某因工程需要,向郝某借款10万元,借条约定“年息1分”。借款到期后,郝某多次向唐某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唐某在开庭前提出,1分是指1%,借条上写的“年息1分”,应按年利率1%计息。而郝某陈述,借条是唐某本人出具,双方原本约定按年利率10%计息,其签字时并未注意借条上写的是“年息1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利息标准应按年利率1%计算,还是按10%计算?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及当地民间借贷的通常利息标准,出借人出借款项除特殊情形不收取利息外,一般以赚取利息为目的。且《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利率“分”的解释:“分,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如将“年息1分”理解为年利率1%,则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法达到盈利目的,并非出借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法院认定“年息1分”,这里的“分”应理解为成数,即一分等于一成,应按照年利率10%计算。

法官说法: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因其便利性成为许多人短暂周转资金的首要选择。在签订借条或借款合同时,要对利率计算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最好选择以百分号的形式进行约定(例如:年利率12%、月利率1%),以避免出现“几分”“几厘”在不同语境下的理解偏差,从而出现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来源:2025年7月17日,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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