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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税案探究:什么是“双通道”药品销售形式?定点零售药店,面临哪些涉税问题和风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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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进一步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推行“双通道”管理机制。在此过程中,定点零售药店面临哪些涉税问题? 问题一: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谈判药品,是否免征增值税?不免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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