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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2.2.2.6 租金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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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一、概念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二、确认时点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释义:这一规定,已经不完全属于权责发生制,而更接近于收付实现制。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确定】附注:关于跨年度提前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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