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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2.5.4.2.2 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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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二、初始成本确定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一项)(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 三、后续成本计量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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