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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4.2.1.2.1.8 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破产安置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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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关系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财税[2001]157号第二条)【税案探究: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要征税?】 二、提前退休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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