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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税案探究:从西安高新区税务局跨区域扣缴税款,看如何实现税收优先权(优先于无抵押债权)?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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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跨区域扣缴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今年8月,按照有关工作部署,依托省、市、区三级税务部门搭建的大额欠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查询与联动处理机制,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发现西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深圳市某互联网银行有个账户,存款余额为50万余元

“我们第一时间通过西安市税务局联系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迅速安排专人对接并全程予以配合。”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管科科长李桂新说。

 

组队跨越千里开展异地执法

然而,经过沟通,税务干部发现该账户仅支持开户行本地划扣。

面对异地扣缴的困难,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苏伟迅速牵头召开依法行政会议,对接省市局,启动异地扣缴工作流程。随后,由苏伟带队,选派业务骨干,到千里之外的深圳市开展异地执法。

“强制扣缴,速度是关键。从获得银行账户信息到深圳,我们用了不到4个工作日。”李桂新说,“经过前期沟通,深圳市税务局已提前部署。我们一到深圳,该局就为我们详细介绍了与当地银行的沟通要点,并全程陪同我们对接银行,为我们异地执法提供了重要支撑。”

抵达这家企业开户银行后,执行团队按照规定先出具《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然后查询西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情况,发现余额已增至56万余元,立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关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出具《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开展强制扣缴。但让执行人员意外的是,因债权纠纷,该账户已经被冻结,银行方面难以配合

 

充分释法,成功扣缴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深圳市税务局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干部轮番上阵,与银行展开多轮沟通,详细说明有关法律规定。

通过沟通,银行知晓,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最终打消其顾虑,支持强制扣缴。

在开户银行完成异地扣缴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及时将税收缴款书送至国库,短短24小时内便在深圳完成异地强制扣缴。

一线攻坚、后方协同,前后呼应、无缝衔接。最终,56万余元税款成功扣缴并及时入库,这场跨越千里追征税款行动高效完成。

 

——来源:2025年9月16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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