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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2.3.1 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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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财税[2016]43号第二条)

2、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财税[2016]43号第五条)

3、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财税[2016]43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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