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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1 纳税人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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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

 

附注一:购置的概念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法》第二条)

 

附注二: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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