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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
4.1.5 作废、红冲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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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图

一、纸票

(一)作废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原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红冲 

开具纸质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红冲”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无法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的,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原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二、电票

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详见:https://www.ssfb86.com/index/News/detail/newsid/18823.html

 

纸质发票作废有哪些条件,电子发票可以作废吗?

:我公司收到了一张进项发票但无法抵扣,经查询发现该发票已被红冲,可开票方红冲时并未告知我公司,如何防范开票方擅自红冲呢?】

 

附注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业务的红冲

详见:https://www.ssfb86.com/index/News/detail/newsid/18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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