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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
4.3.2.1.1.2 销售自来水、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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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销售自来水

  销售自来水。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比照销售自来水政策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三目

【专家讲解:(1)整合了以前“销售自产的自来水”、“物业服务中销售自来水”可适用简易计税的规定,即所有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无论是自产,还是销售,均可简易计税;(2)取消了物业服务销售自来水可差额计税的规定;(3)水利供应工程供应天然水,实际是销售货物,不是提供服务,且本质与自来水相似,因此不再属于不征税范围中“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的范畴】

 

二、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目

 

三、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目


四、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

2026年1月1日起,下列文件中现行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五条第四项第三目)

税案研究:再生资源行业,有哪些涉税风险?】

 

(一)政策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

 

概念

本公告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第一项)

 

条件

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一目)

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二目)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三目)

 

违规责任

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第一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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