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6年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特色专栏 > 税收案例 >
特色专栏
税收案例
税收案例:上市公司补税和滞纳金超14亿元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6-2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下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哈税一通〔2026〕2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下属 16 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需补缴2021-2025 年期间企业所得税 102,412.62 万元、滞纳金 38,577.25 万元,合计140,989.87 万元。本次补缴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公司将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989.87 万元,最终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源:税乎网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 税收法宝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32100302011227 苏ICP备200224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