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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已有超百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补税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案例一】
今年7月15日,A上市公司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同比大幅度下降。下降原因之一,是公司因被取消2023年度—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足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5256.45万元。
该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计入本报告期损益。
其实,去年9月,A上市公司子公司就因税务问题,被税务机关作出补缴各项税费合计2227.09万元的处理决定。
A上市公司发布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赫然写着“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信用评级机构于今年7月16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却指出,A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有待完善”。
【案例二】
B上市公司对2023年以来已享受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进行重新核算,须补缴税款及滞纳金6.96亿元。
这并非B上市公司首次因自查补税,去年底其两家子公司已补缴环境保护税及滞纳金6.57亿元。
如果上市公司能建立“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定期复核机制”,按年度或季度对照最新税收政策,逐项校验政策适用条件是否持续达标,并关注收入占比、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投入占比等税收优惠政策核心指标的动态变化,很多风险就可以及时得到识别。
【案例三】
以C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2026年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16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的适用条件,须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4.1亿元。
据业内专家分析,适用免税政策的前提是“国有农场将土地承包给本场职工经营”,而C上市公司的实际承包方中包含了非职工家庭农场,这部分收入性质为土地使用权租金对价,并非农场自营农业所得。企业未提前判断政策适用条件,导致错误享受免税优惠,最终承担额外的税务成本。
【案例四】
D上市公司子公司称因电子税务系统升级,导致重复勾选增值税进项发票,须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7600万元。
该案例反映出企业发票管理流程存在重大漏洞,内部财务核算系统的校验规则缺失——这不是某个环节的偶然失误,而是从资质维护到发票管理的全流程管控链条断裂。
在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嵌入涉税审核节点,是税务内控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比如,
在交易方案设计阶段,引入税务团队参与评审等,将涉税风险化解在业务前端;
在供应商准入环节,嵌入纳税人资质核查与信用评级;
在合同签订环节,明确涉税条款与发票类型要求;
在资金支付环节,建立与发票信息的交叉比对机制。
【其他案例】
E上市公司子公司连续5年取得上游服务商虚开及作废发票,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1286.87万元。
F上市公司收到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企业出口业务的供应商向其开具的1639份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定性为虚开。
G上市公司子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发送的《税收风险提示函》,子公司经自查,需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一些企业集团虽建立了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和财务核算软件,但各子系统间数据相互孤立,无法实现购销数据、发票数据、申报数据的自动交叉比对,对数据异常的反应周期长达数月甚至更久。等到税务机关推送风险任务时,涉税问题往往已积重难返。
上述案例暴露出,企业信息化系统缺乏针对供应链涉税风险的主动拦截机制。当税务机关能够穿透上下游链条精准锁定问题企业时,企业自身却无法察觉本应“看得见的风险”,这种“不对称”已成为企业税务内控系统建设的核心痛点。
——来源:2026年7月24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思考】
在“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案双查、有案同查、双向倒查”的新形势下,如何建构业务、法律、财税等一体化风控与合规体系?——如何更好发挥“税务律师”对法律、税务风险的双重审核把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