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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栏
税收案例
税案研究:跨境并购的两则典型税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7-24
【案例一】跨境并购,未做充分税务尽职调查
M公司是一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企业,为实现欧洲市场布局,拟吸收合并一家德国企业N公司。在交易设计阶段,管理层考虑到目标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判断上述业务涉及的税务合规风险较低,故未开展系统性税务尽职调查,直接推进交易。吸收合并完成约半年后,德国税务机关在例行检查中发现,N公司存在增值税申报不完整的历史遗留问题,据此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根据德国相关税法规定及实务执法逻辑,相关税务责任并未因吸收合并或重组而消灭。作为吸收合并方,M公司应承担N公司历史税务责任,最终补缴约130万欧元的税款及滞纳金。同时,企业并购后,整合节奏被迫延迟,增加了内部合规整改成本。
【案例二】设立境外子公司,忽视境外税制差异
比如,中国P公司在美国设立销售子公司Q公司,负责北美市场的销售与分销职能。由于业务规模初期较小,且缺乏本地税务专业团队,Q公司认为完成联邦层面的税务申报即可满足美国税务合规要求,忽视了其典型的“联邦—州”双层税制结构及各州税制差异。Q公司经营约半年后,因未按要求履行州层面纳税申报义务,被美国相关州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及滞纳金,并触发合规状态异常记录,影响Q公司在当地的正常经营活动,银行账户面临合规审查,部分业务合作受到限制。
——摘自:2026年7月24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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