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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境外税案:美税务法院,为什么取消一投资企业股息税收优惠?——形式合规让位于避税实质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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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美国税务法院就SIH Partners企业诉美国国内收入局案作出判决,认定原告SIH Partners持有的4只瑞士股票的股息收入,虽在形式上满足合格股息收入的标准,但其通过股票组合互换的方式持有空头头寸(认为股票价格会下跌而卖出借入股票,待价格下跌后再购入股票偿还获利)规避股价风险,以套取税收优惠的安排触发反避税规则。


法院最终判决取消企业申报的约1.71亿美元合格股息收入及约2561万美元境外税收抵免。


——摘自:2026年8月24日,中国税务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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