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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案例
节税实例11:年会发红包,如何节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0-08-28
【适用范围】 年会红包
【节税实例】 在年会活动中,为了活跃现场气氛,计划发放红包10000元。
方案一:公司在微信群中发放现金红包。根据税法规定,员工取得红包收入系劳动所得,应当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案二:公司老板以个人财产发放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无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政策问题的解答:“《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风险提示】 老板支付红包现金,应直接由老板个人承担,而不能向公司报销,否则需要按照股息红利项目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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