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随着清脆的声音,被执行人黄某某被法警戴上了戒具,近日,黄某某被海门法院司法拘留15日。此时此刻,从他故作镇定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内心的焦躁不安,是什么让这名28岁的小伙被法院司法拘留呢?
原来,2019年5月13日被执行人黄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海门区春江花园的安置房出售给陈某某,双方约定陈某某先行支付25万元购房款,余款待房屋交付后付清。然而,黄某某却于2021年6月18日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黄某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
陈某某无奈之下将黄某某诉至南通市海门法院,审理中双方一致确认房屋差价损失为50万元,据此海门法院判决黄某某赔偿陈某某损失50万元。判决后,黄某某并未上诉也未履行其法律义务,陈某某于2022年3月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将家中两套安置房全部卖出,获得房款近两百万元,具有履行能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其仍未履行,海门法院于2022年6月21日对其罚款2000元,处罚后黄某某依旧拒不履行其义务。
最近,执行干警根据相关线索,确定了被执行人黄某某行踪,立即组织人员对其实施传唤,传唤到庭后黄某某表示其无力履行,但又无法说明其所获房款去向。合议庭合议后,按照法律规定,对黄某某进行了司法拘留,其所涉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海门法院执行局王卫国副局长表示,近年来海门法院加大了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多管齐下,对拒不执行行为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来源: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