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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3A版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3〕12号

法规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进出口税则及海关商品编码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3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100.16.92.225:5088)“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13日

最新版出口退税率文库的变化点、易错点——调整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商品代码有155项,如增设手术机器人、其他多功能工业机器人等;退税率基本保持——出口企业对出口文库中显示退税率为0的货物,可以通过查询文库中的特殊商品标识,或出口商品特殊商品类型名称栏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征免税判断:查询结果如果显示是“1”或“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适用征税政策,须按规定纳税。——查询结果如果显示是“2”或“免税”的,除另有规定外,适用免税政策,可以按规定申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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