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铜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不同线索比对分析,依法查处了贵州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95.33万元。铜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
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